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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6/30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2016年6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情况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事项。6月下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傅克主任的指导和带领下,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县人武部、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和城关镇、大新镇、武桥镇、头铺镇9家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县乡联动和重点抽查、调研座谈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我县贯彻实施《兵役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6月2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到县人武部实地调研了我县《兵役法》贯彻落实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6月24日上午,听取了县民政局等9家单位贯彻落实《兵役法》情况的汇报;6月24日下午,对城关镇、头铺镇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在综合分析执法检查情况基础上,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实施《兵役法》的基本情况
  《兵役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来,先后于1998年、2009年、2011年进行了三次修正。修正后的《兵役法》共十二章七十四条,其中涉及兵役机关、行政监察、宣传、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工作共四十条。此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严格对照《兵役法》有关法定职责的要求,着重对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各项政策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县贯彻实施《兵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对《兵役法》的知晓率。
  新《兵役法》颁布后,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兵役机关高度重视《兵役法》宣传工作,制定了落实政策和实施方案。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横幅标语、上门走访等有效方式,充分利用建军节、国防教育日、新生入学军训等有利时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全民的兵役法律意识和国防观念,充分调动了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既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又很好地贯彻落实了《兵役法》。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为我县连续多年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征兵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适应形势,聚力抓好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有效应对“当兵冷、征兵难”的严峻形势,始终把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作为政府的工作之重,认真谋划、科学统筹、积极推进,确保两项工作有效落实。目前,我县县乡两级武装部门均设立了兵役登记站,并安排专人负责兵役登记工作。通过采取分工负责,限定时限,强化责任,开展业务培训等有效措施,抽查的三个乡镇18周岁适龄青年网上兵役登记率均达到100%,19至24周岁适龄青年网上兵役登记率也在逐步上升。同时,积极宣传动员我县适龄青年报名参军,一是广泛宣传当兵“十大好处”和各项优待政策,安排村居干部开展精准征兵宣传动员,重点上门动员高中生、大学生报名参军。二是认真做好入伍新兵的体检和政审工作,抽调医务骨干组成体检组,严把新兵质量入口关;按照三级政审、区域联审和“谁政审、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把政治上有问题的青年征入部队。
    (三)加强预备役工作,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是开展民兵预备役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县人民政府及兵役部门从抓组织建设、人员布局入手,扎实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目前,我县共设置14个基层武装部,应配专武干部26人,实配25人,平均年龄37岁,武装部长全部参加了同级地方党委。我县现有基干民兵2550人,配备民兵营(连)长216人。全县建有一支125人的县民兵应急连,14个乡镇各建有一支40人的民兵应急排,在县直机关建有一支由272人组成的支援保障分队。同时,我县民兵预备役部队长期坚持按纲施训,着力在“组织训练、强化管理、科学考核、注重基础”四个方面下功夫,民兵预备役的实战本领不断增强。
  (四)着眼实战要求,推进人民武装动员落实
  我县按照《兵役法》规定和整体配套、上下衔接的要求,制定了县、乡两级《人民武装动员方案》,对动员任务、动员时限、集结方式、指挥协同、各项保障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层层分解到各乡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战时快速完成兵员动员打下了良好基础。并注重利用防汛、节日战备等时机,组织所属人员对人民武装动员方案进行熟悉,适时组织民兵分队开展拉动演练。近年来,县政府及县人武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国防动员演练和应急抢险演练。2015年6月和2016年5月先后参加了由蚌埠军分区组织的“战时国防动员演练”和“淮防6号应急综合演练”,使各级各部门熟悉战时动员的工作程序、指挥协同关系,全面提高了民兵分队的行动能力。
  (五)强化保障职能,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县人民政府始终将现役、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的需求困难作为落实《兵役法》的重要工作,协调各方保障军人及其家属的正当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近三年来,我县认真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的文件要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8756元/年提升至10569元/年,大学生士兵按此标准100%发放,进疆士兵按此标准的1.5倍执行,进藏士兵按此标准的2倍落实。二是全面做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工作。我县严格贯彻执行安置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完善措施、创新办法、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军转安置任务的按时完成和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近三年来,先后举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班17期(次),培训退役士兵500人(次),参训退役士兵就业率达到80%。三是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县人社局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每年至少举办2场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仅今年3月份在青年圩广场举办的一场招聘会就组织了21家企业参与,提供了1400多个就业岗位。四是做好相关惠军政策的落实。在军人家属和子女就业、入学、入托,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不断探索完善政策规定并逐项做好落实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县贯彻落实《兵役法》总体情况较好。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民国防意识有待加强。受长期和平环境的影响,人们的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有所淡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适龄青年的择业观和价值观发生偏移,加上大量适龄青年外出务工、经商、高校扩招、退伍军人安置难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当兵冷、征兵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另外,在宣传兵役法规的过程中,过分重视用现实利益来宣传发动,弱化甚至缺少用国防责任来引导,导致有的兵役活动“招之不来、来之要钱、钱少不干”。
    (二)预征合格兵员数量减少。一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人口出生率的降低,适龄青年人数在逐年减少;二是由于上学、就业途径拓宽,报名参军人数在减少;三是当前退伍安置和就业待遇等政策没有形成有效的吸引力,拥军优属氛围不浓,自愿参军人数在减少;四是缺乏体育锻炼,导致征兵体检合格率下降;五是缺乏吃苦耐劳精神,部分家长溺爱子女,害怕子女吃苦,不愿让孩子当兵等等。这些现实问题都导致当前预征合格兵员数量减少。
  (三)拥军优属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当前受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观念在逐步淡化;各级政府慰问军属、发放优待金等活动社会影响力不大,缺乏广泛有效的宣传报道;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规定对适龄青年吸引力不强;退伍士兵安置工作难度加大,安置体系尚未形成也影响了群众对参军入伍的认可。
三、深入贯彻《兵役法》的建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兵役法》,切实解决《兵役法》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强化和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方位、多层面加强全县国防教育,把《兵役法》纳入普法教育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把宣传教育的过程作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推动兵役工作、促进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的过程,强化全民的爱国情怀、民族自信和安全意识。着力推进国防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共识和政治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意识。
一是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兵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兵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内容。二是积极做好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和激励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努力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宣传工作要有及时实效。各级部门都要将《兵役法》的新规定宣传落实到位。要与适龄青年算经济账、政治账、素质提升账,要大力收集当地优秀退伍士兵成功人生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激发适龄青年踊跃参军。
  (三)进一步强化征兵措施,着力破解征兵工作难题。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研究征兵工作新情况,确保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县适龄参军青年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训练,为储备合格兵员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兵程序,减控自我淘汰,坚决避免因征兵服务工作欠缺等原因导致适龄青年不能按时入伍;在征兵体检工作中,要抽调医务骨干、精心安排部署、严格征兵纪律、规范体检程序,确保为部队输送高质量的兵员;在征兵政审工作中,要强化领导、配齐队伍,坚持原则、严明纪律、做好保障,确保实现“无责任退兵、无违纪违规”目标。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为履行兵役义务提供有力保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兵役法》、《军人怃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地方政策,做好落实工作。一是统一现役军人家属优抚金标准,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自然增长机制;二是着力研究和落实安置就业、扶持创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置退役士兵的各项规定;三是切实做好军属家庭帮扶工作,保障怃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适当提高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额及优抚对象医疗报销比例。
    (五)进一步加强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应战能力。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积极探索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着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训练有素、装备良好、管理规范、动员快速”的预备役队伍,切实提高民兵预备役队伍的军事素质和担负各种急、难、险、重等任务的应急应战和执行能力,推动我县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的整体跃升。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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